删除犯罪记录

删除/撤销犯罪记录 (spent conviction order) 意味警察犯罪前科证书将不显示以被删除的犯罪记录。
删除的犯罪记录的三个途径:
– 认罪求情同时申请删除犯罪记录。
-.向警署申请删除已过十年的案底(只限于徒刑不超过12个月的判罚)
– 向法庭申请删除已往的判罚
认罪时申请
在认罪求情时, 被告有机会请求法官撤销该案的犯罪记记录。 除非判决属于以下的刑罚,法官有权允许撤销当前的犯罪记录-
被告必须驱使法官同认以下事项
-.重犯的机会渺小
– 应该被解脱犯罪记录的阴影因为
– 所犯的罪行是属于轻微的
– 被告之前有良好的品格
法官必须认同这是”不二次”的触犯,并且接受被告承诺不将重犯。